DHL渠道操作要求及“特殊货物”注意事项
(1) 商业发票、运单、交接清单要求:
① 商业发票:包含寄件人、收货人、品名(材质+用途)、申报价值(拒绝低申报),订在运单一起;
② 必须有寄件人信息(地址必须有,寄件人名和公司名有其一即可);
③ 商业发票中货物申报价值只允许USD,EUR或目的地币种,发票上需要原产地“MADEINCHINA”字样;
④ 四大快递运单FED/DHL/UPS/TNT不可混用,在运单明显处写上渠道代码:标注DHL服务方式:“DHL-HKA”;
运单常规填写:DHL运费(正常预付)、目的地关税(正常到付),如选择方式不一样,需另外在交接清单上备注。
⑤ 交接清单:包含单号、件数、重量、品名、目的地、申报价值、中转线路、备注项,须加盖公司章;
⑥ 商业发票申报价值如超过USD120.0,则需提供产品海关编码:H.S.CODE;
⑦ 商业发票一份三份与运单订在一起贴在每票货的第一件上,交接清单则单独给到收货人员交接;
⑧ 如有随货走的产地证、薰蒸证、出口证等,请一并与商业发票订在一起;不要单独贴在箱上;
⑨ 客户如在外省,发货时则须要向甲方发送“外省客户出货明细提货预报”,提货费和操作费参照报价;
⑩ 由于DHL严查带电池货件,经我司DHL-HKA/HKF渠道中转的配套电池货件有可能被DHL退回至我司香港仓库,我司将收取退件操作费,收费标准:RMB60元/票。
(2) 部分国家特殊要求:
① 立陶宛:接香港DHL通知,寄往的包裹,随货清关发票必须要注明贸易术语DDP或DDU(关税预付或关税到付),
否则货件到达当地将会扣关并待发货人重新提供正确发票后才能清关;
② 几内亚:DHL到几内亚的科纳克里单件重量不超过70kg,尺寸不超过120*120*100,单票重量不超过300kg;
③ 尼日利亚:单票货物不可超过70公斤,不可中转纺织品;
④ 突尼斯:货件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Kg;单票货件重量不得超过300Kg;尺寸不超120cm*130cm*100cm;
⑤ 巴拉圭:单件材积实重均不超过25kg;
⑥ 利比里亚:所有DHL不接受;
⑦ 柬埔寨:我司DHL渠道去柬埔寨的单票申报价值不能超过4500USD,否则会有罚款产生;
⑧ 印度尼西亚:接香港DHL通知,进口至印度尼西亚的货件有以下海关要求:
● 所有进口当地的成衣货物(ready-madegarment),如超过10件或货值超过USD1500,收件人须持有以下文件:
a:进口许可证b:合格检验证书c:向贸易部门申请的书面报告
● 所有化妆品进口货值超过USD1500,或者电子产品数量超过2件,收件人须持有合格检验证书。
● 所有单票超过100KG(含)以上货物,收件人/收件公司须提供以下法定文件:
a:OriginalPOA美国海关授权委托书正本,货物到达后提供b:TaxIDNo(NPWP)税号,请随货提供
c:ImportIDNo(API)进口许可证号,请随货提供d:CustomsIDNo(NIK)海关识别号码,请随货提供
● 收件人为私人、酒店、银行、参展商或任何无法提供以上所需文件的,不允许进口+100KG(含)以上货物
温馨提示:香港DHL去印尼货件请出货前准备好以上相关文件,如未能按海关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导致货件不能清关,
被海关强制退回、或在海关滞留30天后销毁将不做另外的通知,因此引起的责任与费用一律由贵司自行承担。
400热线:400-856-5368
电话:0755-23777316
手机:186-823-2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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